现就开展尽职调查的有关工作说明如下:一、尽职调查时间2024年8月22日—30日二、尽职调查对象复赛成长企业组前28名、初创企业组前17名(见附件)(一)成长企业组(共10小组)取前28名(含两岸融合创新项目)1.依照各参赛小组前2名,以小组排名及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2.每小组组内第三名按分数从高至低排列,参赛项目的技术来源为台湾地区或团队核心人员有台籍人员的、较好体现两岸融合创新特色的项目,取前3名,(二)初创企业组(6小组)取前17名(含两岸融合创新项目)1.依照各参赛小组前2名,2.每小组组内第三名按分数从高至低排列,取前2名,参赛项目的技术来源为台湾地区或团队核心人员有台籍人员的、较好体现两岸融合创新特色的项目,取前3名,三、尽职调查形式尽职调查形式为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与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面谈、核对参赛企业参赛资格及关键信息,四、资料准备企业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及财务部门主管、技术团队主管等负责接受尽职调查,五、尽职调查工作人员廉政要求尽职调查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企业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接受企业方任何形式的宴请招待、礼品、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如果出现此类问题,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尽职调查资格并做进一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