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农业农村局拟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和实施主体,实施果蔬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设备提升改造,2、果蔬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标准,(五)补助标准:蔬菜大棚提升改造或新建钢架大棚补助标准每亩3000元,果蔬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设备提升改造补助标准每亩1000元,二、申报条件县内从事蔬菜种子或果蔬生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讨论择优确定项目和实施主体,已享受过元谋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补助的新型经营主体,在2023年所实施项目的同一种植基地不得重复申报参加遴选,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关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元谋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新型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自主申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初步核查、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初选名单,对确定的项目和实施主体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四、申报时限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参选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下午5点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五、申报须提供的材料附件1、《元谋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遴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