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实施方案》(赣农字〔2021〕6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省级最终确定的原则要求,2023年度樟树市有樟树市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樟树市诸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共二十家规模养殖企业经省级确定为“先免后补”企业,2023年,我市先免后补工作按要求正常实施,经市畜牧兽医部门汇同财政部门现场核实、免疫核查、抗体监测、检疫监督等方面工作,认为所备案二十家企业符合直补要求,现将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截止,如有异议,请向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95-7333561,序号养殖场名称法人养殖品种补助畜禽数量(万头、万羽)补助标准(元/头、羽)补助金额(万元)1春春牧业有限公司祝根枚猪0.55821.1162江西鑫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川明猪0.45520.913江西诸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曾艳华猪2.4624.924江西恒佳牧业有限公司张洪军猪0.2120.425陈文花养猪厂陈文花猪0.1720.346樟树市绿源养殖场付庆君猪0.637521.2757宏达牧业程云猪0.54921.0988樟树市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汪文阁猪1.9823.969樟树市铖铖养羊厂刘慧强羊0.11.50.1510单晶养殖场单晶肉禽4.57140.20.91428蛋禽6.60.42.6411樟树市永发养鸭专业合作社关勇蛋禽1.450.40.5812黄四明家庭农场黄四明肉禽61.4250.212.28513鑫明养殖付婷肉禽7.020.21.40414爱文家庭农场张爱文蛋禽3.33330.41.3333215樟树市赣金农牧有限公司雷明肉禽4.48150.20.8963蛋禽12.82560.45.1302416江西固麟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付琪蛋禽24.86670.49.9466817樟树市华琴蛋禽养殖有限公司黄华平蛋禽1.26670.40.5066818樟树市鸿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小红蛋禽50.4219江西华瑞樟树蛋鸡养殖场杨少春蛋禽3.2250.41.2920梅越蛋鸡场吴爱琴蛋禽0.33330.40.13332合计53.24882特此公示,樟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