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项目库的管理,第四条专项资金项目库由近期项目库、中期项目库和远期项目库3部分组成,未来两年后计划、规划建设的项目纳入远期项目库,应及时转入近期项目库,由项目建设单位导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第九条专项资金项目库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1.对入库项目的征集、梳理、申报、评价审核、更新、出库,2.对入库项目的调度、推进及日常管理,第三章项目入库的条件第十条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一条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应达到项目建议书以上深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建设地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投资总额、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效益、前期推进及审批手续资料、计划开(竣)工时间、推进进展阶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方案,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已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且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