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流企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21)3号)和《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物办(2021)6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二、申请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6月6日,三、受理单位1.受理单位: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2.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4楼2417室,3.联系电话:0592-2852935附件: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