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3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事项)(第二批)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123号)等文件,我局已完成2022年、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事项)(第二批)申报工作,并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专项资金总金额31.55万元,8月14日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8月2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附件:2022年、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事项)(第二批)分配方案.xls联系人:惠州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陈炜电话:2224646邮箱:smdsk@huizhou.gov.cn地址: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8室惠州市商务局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