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高企审核推荐工作,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各县(市、区)、功能区要高度重视高企申报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联合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对中介机构资格加强审核,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应切实做好审查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应积极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并向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提供1份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以备审核,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以上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和企业认定申报资料U盘(一式两份,各县(市、区)、功能区可及时辅导企业将审核过的申报材料网站提交至市科技局,2.济宁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不推荐、不指定任何一家中介服务机构代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理,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2.各县(市、区)、功能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doc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