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宝人社发〔2023〕12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宝人社函〔2023〕26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调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范围的通知》(宝人社函〔2024〕115号)文件精神,宝鸡市凤翔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5所培训机构组织我区336名脱贫劳动力开展了就业创业培训,经我局审核,封藩等331名脱贫劳动力符合领取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条件,现对331名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监督电话:7219023附:2024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