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各类返乡创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二、政策对象1.就业困难人员(经人社就业部门系统登记认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3.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含农民工、退役士兵和大学生)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不含本人),三、政策标准:1、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人,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3、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四、申报材料: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5、申请人返乡创业前身份证明复印件(下列之一即可),6、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带动就业人员微信、支付宝、对公账户发放工资近期连续3个月流水),工作人员收集受理上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初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依托相关系统对申请人申报资料对比审核并上门实地核实,3.审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合格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进行复审和公示,六、联系方式嘉鱼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县文体会展中心对门)电话:0715-6339289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0二四年七月五日附表: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姓名性别民族(一寸彩照)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就业创业证》号码(非必填项)类别(在对应项目前的□内打√,下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类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学年起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退役士兵创办项目名称经营地址(或网址)工商注册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带动就业人数开户行全称个人银行账号个人申请承诺我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