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内容对企业(含认定的扶贫车间)吸纳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按照2000元/人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三、受理条件1.企业(扶贫车间)吸纳脱贫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2.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劳动年龄男性16周岁至60岁以内,申报时在职,对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男性16周岁至60岁以内,申报时在职,5.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补贴采取“免申即享”模式与一次性扩岗补助同步发放,此前企业吸纳的脱贫人口已申请享受了此项政策的(含已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四、申报所需材料1.嘉鱼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2.嘉鱼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3.吸纳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扶贫车间吸纳的脱贫人口另需提供工资明细,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二四年八月一日附表:1.嘉鱼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2.嘉鱼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