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号)规定,对符合2023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渔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鄞州区农业农村局(电话:87419771)反映,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度鄞州区海洋资源补贴公示表.xls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