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东经济合作区第二十六次市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公室对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渔船互救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后,决定对浙普渔运98608等10艘救助船实施奖励,现对拟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工作日内)向浙东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事实依据,对线索不清的匿名反映,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4-87343918,电子邮箱:zhedongb@qq.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823室邮编:315042附件: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渔船互救奖励公示表.docx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