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7月26至8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侯小姐,0750-3168115,附件:1.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分配表2.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3.2024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4.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和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目录清单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