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的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三、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四、材料及确认流程首次享受政策单位无需提供任何材料,非首次享受政策单位需提供最后年度申请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说明(见附件)及财务明细账,点击“稳岗补贴管理”模块中的“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功能,五、稳岗补贴信息确认操作说明(一)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60.211.255.251:8081/hso/logonDialog_114.jsp),(二)进入页面后点击“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四)待业务系统核算出上年度企业增减员及失业缴费情况后,(五)企业状态请按真实情况填写,(六)填写真实有效的银行信息及对公银行账号,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八)核实补贴明细信息,如无误点击“信息确认”,选中材料后点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