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落实粮食播种面积47.99万亩、稳定粮食总产量20.0万吨(其中大豆播种面积4.235万亩、产量0.75万吨),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鼓励油料加工主体与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开展订单种植,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立足生产,深化粮食收储企业与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合作服务机制,对机插水稻面积100亩及以上的生产主体,加大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二)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继续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全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落实负责人包片指导督促粮食生产工作制度,着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粮油生产保供工作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粮油生产保供监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