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的通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的通知》,我局已完成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申报、审核工作,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情况(详见附件1),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情况(详见附件2),二、公示时间公示期自2024年7月23日至29日,三、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各单位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可参考附件3进行描述)提交至异议受理部门,材料需陈述具体事实理由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不符合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收异议材料,四、其他异议受理部门: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处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09室联系电话:8122663附件:1.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情况表2.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情况3.异议模板(供参考)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