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好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资产盘活等政策,2024年全县财政安排4500万元,每年竞争性选择不超过15个项目给予承担企业最高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2024年全县财政安排3100万元,(二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台州市推进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或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体育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奖励8万元,2024年全县财政安排公路养护等其他资金500万元,2024年全县财政安排2600万元,全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乡村振兴等资金1500万元,2024年继续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4年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以上,2024年全县财政安排29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