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规范我市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对培训机构实行目录管理,申请开展创业培训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事培训业务2年以上,(二)有2名以上持有国家或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专职教师和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三)具有符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布的技术要点等要求的培训场地及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二、申请流程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机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机构开展考察评议,将纳入我市创业培训机构目录,通过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三、有关要求(一)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宣传,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报送至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言电话:0558-2295908邮箱:530671733@qq.com附件:创业培训机构申请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