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一、补助依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3〕52号)二、补助对象补贴对象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网格管理工作的协管员,三、补助内容对承担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巡查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县、乡两级开展日常监管、检测、宣贯指导等工作的村级网格协管员给予补贴,四、补助标准每个村级网格的协管员50元/月,若同个协管员管理多个村级网格,可叠加,五、申报程序通过县农业农村局或乡镇选聘的村级网格协管员,在年度考核合格后免申即享,六、申报时间以乡镇选聘时间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