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做好2024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组织要求1.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各县级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组织、立项评审、过程管理与建设指导等工作,在4月17日(第一批)、6月17日(第二批)、8月16日(第三批)、10月17日(第四批)、12月12日(第五批)前,将拟推荐市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4.太仓市申报工作安排:请有意向的企业于8月12日前,5.联系方式:太仓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科53522636附件: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