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和名单推荐,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四、政策享受时限(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另发我市未申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名单,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形成不再享受政策企业名单报送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详见附件4及附件5),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及我市不定期开展的抽查工作,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审核情况汇总表(总公司).xlsx附件3.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审核情况汇总表(非法人分支机构).xlsx附件4.2024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总公司).xlsx附件5.2024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非法人分支机构).xlsx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25日(联系人:黄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