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为进一步支持、引导我市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本次补贴对象为杭建地空〔2023〕172号文件明确的在本市市域范围内,由合法经营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建设运营并接入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级平台)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本次申请运营补贴的项目竣工日期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运营补贴的电量计算时间范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符合建设补贴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所有权人(同一项目有多个投资主体的,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要求按照杭建地空〔2023〕172号规定执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本次申报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1.建设补贴(1)申请建设补贴项目情况说明(参照附件1),其他场景需提供以下材料:既有小区:需提供项目所在小区社区居委会或业委会的相关证明文件,(5)采用新技术的项目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光伏发电技术:提供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等证明材料,无线充电技术:需提供供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无线充电设备相关证明文件,(2)项目电量证明材料:申请补贴计算日期内由电力部门直接供电的项目(非转供电),请各区、县(市)住建局于2024年8月3日前做好申报项目的材料审核工作,2.请各区、县(市)住建局认真做好申报项目材料的审核工作,附件:1.关于申请XXXX充电设施项目建设补贴的情况说明.doc2.关于申请XXXX充电设施项目运营补贴的情况说明.doc3.《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杭建地空〔2023〕172号).pdf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