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二)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要求,(三)布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促进文旅传统产业升级、支撑文旅新业态培育,文旅领域其他重要技术创新应用,文博领域及首批12个技术创新中心(筹)已有的研究方向不纳入本次申报,二、申报程序(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送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三)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无需推荐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可推荐本司局业务领域直接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单独推荐不超过1个,不占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名额,有关中央企业本级可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不超过1个,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4年7月19日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docx2.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