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建设函〔2022〕268号)要求,我局牵头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工作,研究修编了《苍南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意见稿),该规划于2024年4月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会,现已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将规划公示稿在苍南县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我局,我局收到后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9月3日(共30个工作日)邮寄地址: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幢320(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邮政编码:325800联系人:李道浪联系电话:0577-59896043附件:《苍南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