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1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毕业5年以内大学生、法定劳动年龄内退伍军人、毕业5年以内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各类孵化器外创业未满3年且正常缴纳租金后,经人社部门核实,可给予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2024年6月市人社局东湖分局受理3人申报(申请人为张照林、方宇、蔡欢申报材料见附件),拟拨场地租金补贴金额1.55万元,现将场地租金补贴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受理异议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东湖分局就业科监督电话:67880232附:2024年场地租金补贴人员公示表(第二批)场地租金补贴明细表公示版2.xlsx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二0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