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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延安市青年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延安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 2024-05-24
具有独立财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等用人单位,三、征集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五)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合和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四、申报流程(一)申报,人社部门对申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在职工作人员是否全部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的岗位是否适合见习人员锻炼工作能力等进行审核,岗位公布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开展见习对象报名等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的生活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三)见习单位要做好考勤、打卡、工资发放、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留存(不少于三年)、整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承担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社会责任,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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