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一标奖补资金补助政策(市级政策)一、补助依据《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漳委〔2024〕22号)二、补助对象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定奖励对象为获证主体(法人实体,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补助内容用于新认定认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奖励(以奖代补),四、补助标准对通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认证认定的获证主体,按全市奖补总额60万元给予统筹安排奖励,五、申报程序获证主体无须自行申报,每年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当年新认定认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数,由市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由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下达至相应的县财政,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相应的奖补资金并拨付相应的获证法人主体,六、申报时间全年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