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沈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沈工信发【2024】69号,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一、申报原则各区、县(市)组织推荐,且申报企业应具备《管理办法》中对应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二、申报材料由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见附件2),申报单位按照《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撰写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A4规格,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带附件),三、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2日,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2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处,附件:1.《沈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区、县(市)推荐意见3.《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4.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1:沈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附件2:区县(市)推荐意见.doc附件3:《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附件4:(企业负责填报)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联系人:蒋召国联系电话:2272045213840270290联系邮箱:syzzqs2025@126.com地址: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502室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