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2〕6号)文件规定,“对毕业5年内创业的大学生,项目不适合入驻企业园区,可给予最长3年、每年不超过10000元的房租补贴,”经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定后,拟认定杨芳、杨园园、丁伟、马博、周小琴、马兴国6人符合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自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的,请向县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受理电话:0953-8028261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