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磐政〔2023〕148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建设局联合审查,拟同意给予丽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建筑企业政策奖励和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33.49万元,具体奖励名单及金额见附表,现予公示,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6日联系人:县建设局周金东0579-845091275862762023年度建筑企业政策奖励和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清单公示(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