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方案批复的函》(宁农函〔2024〕1号)和《关于印发宁海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农〔2023〕226号)文件要求,将对2023年宁海县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一)“三池两坝”建设补贴标准:尾水处理设施3亩以内(含3亩)给予3万元的定额补助,超过3亩的每亩额外补助50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贝类平面流建设项目补贴标准:贝类平面流培育池每平方米定额补助1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现将2023年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36.69万元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反映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3.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日起到2024年8月8日止,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宁海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相勇良0574-89583913,附件:2023年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项目补助汇总表.docx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