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有关规定,现开始收集2021年至发文之日前通过国家贯标认证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具体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和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通过贯标认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下发通知之日前,2023年已提交认证补助申报材料的单位,可根据情况提交第二年或第三年复核缴费材料申报补助,二、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贯标辅导、咨询等费用不列入补助范围,本次补助按照企业实际发生认证费用予以补助,再次申报获得贯标称号的不予补助,三、提供的申报材料1.鞍山市贯标认证补助审批表,6.鞍山市贯标认证补助信用承诺书,四、上报时间、地点请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加强宣传并指导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烈士山正门对面,2206668附件:1.鞍山市贯标认证补助审批表2.鞍山市贯标认证补助信用承诺书附件1-鞍山市贯标认证补助审批表附件2-鞍山市贯标认证补助信用承诺书鞍山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