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的通知(鞍委发〔2022〕5号)和《鞍山市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给予我市1个新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实践基地资金奖励及7名博士后资金资助共32.5万元,现公示如下:博士后科研实践基地资金奖励序号单位金额(万元)1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10博士后资金资助序号单位姓名金额(万元)1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王海伟52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张晓博5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王博2.54鞍山市和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韩鹏2.55鞍山市和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崔妍2.56鞍山市和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史纯阳2.57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张胜2.5本公示发布后,对以上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4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人就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412-5540660通信地址: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邮政编码:114000)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