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政策涉及果业产业、特色产业、农业防灾减灾、农业机械化、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多个方面,这期介绍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的奖补政策,农产品精深加工奖补政策对新落户我县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合作社),年加工值达到500-800万元的,县财政一次性奖补30万元,年加工值达到800-1200万元的,县财政一次性奖补50万元,年加工值达12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年收购黄陵苹果3000-5000吨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年收购黄陵翡翠梨500-1000吨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财政分别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15万元,财政分别一次性奖补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新认定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家庭农场的(以认定文件为准),贴息贷款奖补政策对发展农业产业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