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医保〔2019〕30号)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县医疗保障部门组织评估小组现场验收,并进行集中评估,黄陵县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医药机构符合医保定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序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1黄陵县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黄陵县桥山街道办事处水岸华府12-27号商铺石丽娜2黄陵县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梨园分公司黄陵县桥山街道办事处康崖底龙泉山庄王小艳公示期5天,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黄陵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11-5463888,经公示无异议,将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定点手续,黄陵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