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加快培育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根据《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产业〔2023〕160号),省工信厅决定开展2024年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须满足以下条件:1.坚持专业化发展,申报单位从事相关细分产品研制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是指企业近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申报产品(生产性服务)近三年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且省内第一,(二)重点产品领域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省产业发展规划,或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领域(见附件),二、申报组织(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已经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的企业仍可申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但申报产品不得为同一产品,申报企业必须为前期已经纳入《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中的企业,(二)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