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对象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各级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二、具备资格与要求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5年12月之前,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5、申报机构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联系人:张晓蓉13935958668蔺合华18634590321附件:2024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