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纳统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的零售企业,对纳统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的零售企业,对纳统销售额5亿元以上(含)的零售企业,对纳统营业额3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的住宿、餐饮企业(个体户),对纳统营业额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的住宿、餐饮企业(个体户),对纳统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下的住宿、餐饮企业(个体户),对纳统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以下的住宿、餐饮企业(个体户),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纳统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含)的住宿、餐饮企业(个体户),对纳统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含)的住宿、餐饮企业(个体户),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于年网络零售额1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含)的纳统零售电商企业,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不超过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