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根据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扶持网络微短剧行业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扶持“青岛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公开征集2024年青岛市第一批“青岛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青岛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二、项目条件1.项目已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重点网络微短剧规划备案公示,2.项目备案立项方为在青岛注册成立的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4.项目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网络微短剧上线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三、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青岛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申报表》,(二)申报单位应对照申报材料明细,《“青岛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申报表》须在封面申报单位处盖公章,(三)纸质版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四)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六、报送方式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8月5日附件:“青岛出品”精品网络微短剧扶持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