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械强农及畜牧生产发展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4]103号)及《2023年宁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农[2023]23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决定下达宁海县2024年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47.485万元,包括2024年1—6月份屠宰环节实验室检测补助资金20.988万元,2023年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61.9156万元,2024年1-6月份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县级补助资金19.37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5.207万元,予以下拨给宁海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现将《宁海县2024年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如对本公示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请向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或举报,电话:0574-65228015,附件:宁海县2024年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docx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