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12号)文件精神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率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高于5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拟确定镇坪县第二批符合条件的镇坪县众鑫商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8月11日,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监督电话:0915-88236130915-8822327附:镇坪县2024年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xls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