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46号)文件要求,为实施好汉寿县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原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简介2024年,汉寿县申报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的主营范围应包含甲鱼、蔬菜、中药材、茶叶、水果类产业中的一类,资金优先安排企业实施,每个安排50-8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村集体领办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残疾人员创办或带动残疾人员就业数量较多的、从事预制菜生产中、参与庭院经济发展的带动主体,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安排20-30万元,二、带动主体申报条件1、特色产业鲜明,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支持甲鱼、蔬菜、中药材、茶叶、水果类产业,截止2023年底,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等模式与当地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带动脱贫人口数达到600人以上,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达到80人以上,承担省重点项目的主体,2024年度通过产业直接帮扶或吸纳务工就业方式计划新带动脱贫人口数量纳入项目绩效管理,其中企业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发展同类产业的、有意愿合作的所有脱贫户(含监测户),且新安排务工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30人;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本年度新识别出的有同类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所有监测户,且新安排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10人(计算方式同项目资金安排),实施盘活一批和调整一批的项目带动主体,应积极承担原项目无法兑现帮扶协议相关联的脱贫户、监测户、小农户的帮扶义务,严守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湖南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申报书》和《湖南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所有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取实施主体并在政府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县委实施乡村战略领导小组审批,确定2024年度省重点项目,四、申报提交资料1、申请报告、申报书(含带贫主体基本情况、带贫情况、如何带动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项目建设内容等)及资金使用方案;2、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证明、无涉黑涉恶证明、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的报表无需经审计),4、申报主体截止到2023年底仍在帮扶的证明资料;5、计划帮扶人员名单、帮扶措施、订单收购意向协议、拟聘务工人员名单和工资发放标准,五、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8:00前申报资料送达地点: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联系人:丁小连,电话182******1233附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pdf汉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