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正望新材料(内江)有限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年产6万吨新能源用等静压石墨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新能源用等静压石墨材料生产线项目建设地址: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在四川省内江东兴经开区内建设石墨材料生产线,产品方案为:年产3万吨石墨坩埚、2万吨石墨电极(直径700mm及以上规格等静压超高功率)和1万吨等静压特种石墨新材料,(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正望新材料(内江)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832-2306168联系地址: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邮编:641199电子邮箱:525801654@qq.com(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28-84397567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邮编:610021电子邮箱:286025234@qq.com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