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和《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开展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水效率和节水技术水平,三、创建程序(一)省级节水型园区1.申报和初审,对照节水型园区建设要求和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每年8月底前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推荐创建省级节水型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推荐上报的节水型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在门户网站对通过评审的省级节水型园区进行公示,(二)市、县级节水型园区市、县级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由各省辖市、县(市)参照省级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程序,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内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将定期通报各省辖市节水型园区创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