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支持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出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二、申报主体及条件1.申报主体须为经监管部门批准依法在郑州市设立、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3.获贷企业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设立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三、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工作,按照所服务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的专利质押贷款金额的0.1%给予奖励,可用于知识产权融资产品设计开发、经办分支机构专利质押业务推广、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质押风控等工作,四、申报材料要求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2.为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贷款的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放款凭证,3.专利质权设立登记证明文件(如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专利登记簿副本等),五、申报方式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中原区桐柏路28号1号楼317室),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六、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