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及有关规则统筹制定了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209个,核准及备案具体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7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7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陆上风电项目核准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4〕4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2小时和10%、2小时,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11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445号)要求,优先电网企业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电网企业按要求积极做好列入建设方案项目的并网服务工作,指导新能源项目企业做好项目接入各项工作,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在自愿原则下可由新能源企业自行建设,六、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做好辖区内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列入本建设方案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自动列为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清单化管理项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清单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20号)管理,附件:1.广西2024年陆上风电建设方案项目清单2.广西2024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2024年7月24日文件下载:附件1-广西2024年陆上风电建设方案项目清单.pdf附件2-广西2024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