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火炬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街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承保机构:为加强中山市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金〔2024〕1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联合制定了《中山市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映,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2024年7月25日附件:1.中山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2.附件附表1-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