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建市〔2021〕234号)有关要求,加快我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库建设,我厅组织开展第二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2.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服务对象,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征集活动,申报单位要按照范例类型、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申报书》(附件1),经申报单位或案例所在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推荐函、《广东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确定省级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范例清单,(三)对使用入选范例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工程项目,将使用入选范例的新技术新产品情况作为招标择优因素,附件:1.广东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申报书2.广东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汇总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8月6日(联系人:苏伟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