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遴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算本次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4000亩,二、资格要求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含农业社会化服务或植保服务等相关内容,3.参与作业服务的主体必须提供2人以上的农用无人飞机操作证,3.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五、申报材料1.《惠东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2.提供有效期内含农业社会化服务或植保服务等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备案佐证,3.提供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农业作业机具的证明资料(含固定资产原值及登记表册、图片等),4.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承诺),5.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等相关佐证材料,由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服务主体遴选公告,有承接意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七、公告时间1.公告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2.申报时间:2024年8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表)密封盖章,惠东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7日附件:1.附件:惠东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