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区产业基金”)是政府主导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投资基金,加快推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发〔2024〕9号)要求,现发布2024年度区产业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子基金设立要求1.出资比例:对单个非定向子基金的出资认缴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对单个定向子基金的出资认缴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40%,区产业基金均不作为第一大股东,3.投资领域:主要投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5+5+N”产业,5.返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区产业基金出资额的1倍,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5.子基金管理机构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二、子基金设立程序三、申报方式及材料(一)申报时间:自《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温龙政发〔2024〕9号)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三)申报材料:1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申请表等材料文末请下载附件1-4,按格式要求填报2合作机构基本情况1.机构简介及股东背景信息2.营业执照3.申请机构章程4.其他资料(如有)3合作机构相关内部制度1.投资决策制度2.财务管理制度3.风险控制机制4.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5.其他相关内控制度等4合作机构高管履历3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证明(以中基协登记材料为准)5合作机构投资业绩材料1.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业绩及佐证材料2.3个以上投资成功案例的佐证材料6拟设专项基金设立方案1.拟设子基金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2.基金管理人提供认缴基金总规模30%及以上的出资承诺函及其出资能力证明等3.其他材料(如有)7合作机构财务报表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8储备项目相关材料1.包含公司名称、产品及业务情况、财务数据(企业总资产和营收情况)、融资诉求及落地情况、项目进展、项目创始团队情况等2.申报定向基金需提供项目法律尽调、财务尽调、近三年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等材料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17楼),邮编:325024)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7-86969066联系邮箱:wzlwgt@126.com附件:附件1:龙湾区产业基金2024年度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docx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承诺书.docx附件3: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docx附件4:募集资金来源和对象合法性声明.docx附件5:(温龙政发〔2024〕9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